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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康小妮,家住修武县西村乡西村,身份证号: 410821196301185029,电话:15993756326,赵改上是我的丈夫,2018年8月7日赵改上被修武县公安局带走刑拘,我向你们反映赵赶上相关情况,望在百忙中能够查明事实。
赵赶上今年58岁,小学文化程度,1978年—1980年参军,1990年-1994年任村水泥厂厂长,至1997年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2014年至今任党支部书记。
一、西村是西村乡最大、人口最多、经济条件并不富裕的村庄,多年来村内干部不团结。赵赶上于1996年由群众选举为村委会主任,于当时的支部书记产生矛盾,他任支部书记时,由于原支部书记落选,双方矛盾很大,群众干部都知道,落选的干部多年来一直告状,给赵赶上扣上各种帽子,上级及领导机关多次派人调查,证实赵赶上没什么错误一直干到现在。
二、关于我村两派的开始,1998年前后参加王小利的结婚婚宴时,因为街上人多,在东邻居赵新林家门前与赵香战、赵红卫等人发生争执,引起群殴,当时赵赶上、郑银成等人也在场,后不欢而散,随后赵香站、赵红卫等手持铁棍,将我家围住,在院墙外往家里砸石头、砖头将我家的门窗、空调外机都砸坏,经公安局处理,赵红卫(后逃)、赵香站逮捕,由此产生积怨,一直到2008年选举时,以赵钢银(在职国家干部)为首的一伙人出来竞选,因赵钢银在职无参选资格,后又叫其儿子赵怀宝参选,那次选举,县、乡主持,并且派出所都在维持现场,赵怀宝等人都落选了,因此更加深了恨意,处处想置于死地而后快。
三、关于赵改上与洞湾村何保明等人打架斗殴的事实真相,赵赶上因工程需要修路经过何的石料厂(其路段不在石料厂范围内),当时赵赶上儿子赵峰、女婿侯海波前去说事,因何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引起打架,三人都被打成重伤住院,赵赶上左右胳膊都骨折钢板至今还在胳膊里,其实我们是受害者,望领导认真调查。
四、2015年,赵改上为维护村集体的利益,对赵钢银承包村里的养猪场每年巧立名目少交承包费一事进行起诉,经法院判决赵刚银补交了所欠的承包费,他们对赵赶上更加怀恨在心。
五、(1)赵赶上从2014年担任村支部书记以来,一心一意扑在工作上,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2015年在没有任何外来资金的情况下,想方设法多方筹集资金,将村内1万多米长的街道进行硬化,耗资100多万元。2016年,为了解决全村人的自来水问题。在村北山坡上修建容纳400余方的水池,解决全村自来水,修整硬化青云大道至山坡上的水泥路,从没有向国家要一分钱,这是有目共睹的事,每年还想方设法于9月9日、春节给70岁以上的老人办福利,减免75岁以上老年人的新农合。(2)廉洁奉公,从不沾村里一分一厘,收支透明,每张收支单据都有村委会成员审核签字,方可报销。(3)发展党员都按照要求,广泛吸收党内外群众意见,报乡党委批复。
六、赵改上被上级公安机关调查后,村里各种议论很多,对我压力很大,赵赶上在村里当干部20多年,服从乡党委、乡政府领导能很好完成乡里的各项工作。热心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听说赵赶上的反面议论后,567名群众自觉自愿到我家签名,要求公安机关能依法查明事实,还赵赶上一个清白。赵赶上当书记村长多年,为工作会得罪一部分人,个别人多年来一直告状,想把他置于死地,我请求上级领导机关要保护为群众办实事的干部,打击专门诬告他人的不法分子。强烈希望各级领导能到我们村来问问群众,听听广大群众的意见吧!
申诉人:康小妮
2018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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