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租房合同不算数,房东擅自涨价!承租人凭空多掏46万元!

[复制链接]
查看: 2535|回复: 0
排名
7777
昨日变化

935

主题

1096

帖子

3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33494
QQ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6-21 09:5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size=1.24444]租房合同不算数,房东擅自涨价!承租人凭空多掏46万元!
[color=rgba(34, 34, 34, 0.5)]焦作市小李飞刀 2025-06-21

[size=0.8]2025年5月9日,焦作市陈女士和金德利·新都汇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双方约定陈女士租赁下金德利·新都汇金街第一层B104店铺,面积55平方米,每平方米租赁费67元,月租金3685元,年租金44220元。租赁期限三年五个月,自2025年6月1日—2028年10月31日。租赁方优惠免除五个月房租。

[size=0.8]陈女士准备经营古茗品牌饮品、甜品、轻食,但没成想,租赁方迟迟不交房不给钥匙,询问得知,租赁方认为这个位置是黄金位置要涨价,一平方米涨价233元,55平方米一月就得多支出12815元,三年就得多支出46万元。

[size=0.8]陈女士觉得租赁方不遵守合同私自涨价是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第543条,租赁期内租金标准应以合同为准,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否则房东无权单方面涨租。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房东可以单方面涨租,那么房东的单方面涨价行为属于违约行为,承租人有权拒绝并要求房东继续按合同约定的租金履行义务。若房东坚持涨租,承租人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1 无感无感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我要提意见!
© 2022-2023 焦作信息港山阳论坛 版权所有  豫ICP备19003319号-5 豫公网安备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3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