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上午,解放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集中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表决通过区法检两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和焦作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和补选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宏伟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范传武等7名区人民法院有关人员的职务任免和张大圣等8名区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的职务任免,决定接受赵玉军同志辞去解放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决定范传武同志代理解放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决定接受侯向阳、蒋凯丰两名同志辞去焦作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决定补选王朝杰、张震两名同志为焦作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举行了颁发任命书和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范传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大圣分别领誓。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詹长松 通讯员 李卫方 张瑶环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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