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表彰
国家级表彰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无偿献血奉献奖项分为“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
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以上;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以上;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以上;终身荣誉奖: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无偿献血促进奖:单位奖:表彰年度内参加自愿无偿献血累计达到200人次以上,且该累计献血人次数不小于本单位在职员工总数50%的单位。或者表彰年度内参加自愿无偿献血累计达到1000人次以上的单位。个人奖:长年支持无偿献血工作,在组织自愿无偿献血、保障血液供应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特别奖:长年为普及无偿献血知识,弘扬无偿献血人道主义精神,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或者表彰年度内在突发公共事件血液应急保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捐赠人民币、采供血设备、设施及其他物品达到50万元以上的单位和个人。无偿献血促进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择优推荐。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一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100小时的志愿者;“二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300小时的志愿者;“三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600小时的志愿者;“四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1000小时的志愿者;“五星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1500小时的志愿者;“终身荣誉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0年且累计时间超过2000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3000小时的志愿者。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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