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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渣土办工作人员崔强等工作人员,在湖南大碗菜吃老百姓的饭,吃过饭之后并给崔强3捆山药,虽然吃的不好,送的东西不多,但是崔强吃了拿了,渣土办在没有执法权的情况下崔强非法扣车,并把车开到了他指定的停车场,到停车场,工作人员说没有渣土办崔强的电话是不放车的,崔强本人是用自己的职务为他人谋取利润,停车场工作人员收取了停车费300元,没有开据任何票据,这件事我反应已经1年了,给我的答案是崔强调离工作岗位,可是我了解的本人并没有调离自己的工作岗位,只是渣土办换了个名字,停车厂收费的问题和渣土办没有关系,说那个单位扣车,就是那个单位的停车场,我便去交通运输局找,交通运输局给我的答复是他们只是罚款,没有停车场,和他们没有关系,到现在为止我不知道城管局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把这件事情反应到了市纪检委管城管局纪检委,管城管局的纪检委把案子交给了城管局,他们给我的答案,不满意到现在,没有人管了,难道这件事就这样放到这里了,利用他人职务为他人谋取福利没有人可以管了吗?是不是说所有有权的单位都可以这样做啊!这件事可以去信访局反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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