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拍客平民视角,旨在分享美好;焦作热点靓点,尽在《多情聚焦》。
今天下午3点半,由多情的家乡焦作交警支队组织的“交通违法曝光日”新闻通气会上,通报了4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别如下:
1、2020年6月2日19时50分,陈某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摩托三轮车(载乘坐人马某),在修武县丰收路十里铺村路段处由北向南横过机动车道时,与李某驾驶由西向东行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马某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陈某无驾驶证驾驶未取得机动车牌证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未确保安全,承担该事故的同等责任;李某夜间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承担该事故的同等责任;马某不承担该事故的责任。
2、2020年6月16日19时49分许,娄某无证驾驶一辆小型客车沿丰收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焦晋高速高架桥西处时,与张某驾驶同方向行驶的三轮电动车(载乘坐人侯某)追尾相撞,造成张某、侯某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娄某驾车逃逸。
娄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且发生事故后逃逸,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侯某不承担该事故的责任。
3、2020年6月30日9时25分许,曹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沿迎宾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马村公交站牌处时,与由西向东横过道路的行人张某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后张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20年7月2日死亡。
曹某驾驶机动车行驶中未注意安全,承担该事故的同等责任;张某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承担该事故的同等责任。
4、2020年7月3日7时55分许,李某醉酒后驾驶一辆小型客车经马村区文昌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文昌路时代广场前时,将董某驾驶由西向东横过道路的电动二轮车撞倒,电动二轮车翻倒后又与翟某驾驶由南向北行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董某当场死亡,三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李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董某、翟某不承担该事故的责任。
|
如果觉得好,就请打赏吧!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