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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上午,市公安交警支队民警在站前路开展交通巡逻检查,查处了一起非机动车走快车道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执勤民警对驾驶人赵某作了罚款20元的处罚。
因心中不服,赵某到家里后在朋友圈发表辱骂警察的不当言论,交警支队接到举报后,迅速联合我市特警支队办案民警,在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取证,并对涉案赵某依法进行传唤。
赵某到案后,经办案民警严肃批评教育后幡然醒悟,对自己不理智的行为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深表歉意,随后删除该朋友圈内容并在同账号朋友圈公开道歉,最终赵某因寻衅滋事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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