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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河南环境
11月29日,省委第三“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在督察中发现,焦作市解放区春林村一处垃圾填埋场未采取“三防”措施,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一 、基本情况
专项督察组在督察中发现,焦作市解放区春林村居民区北约300米,王掌河灰坝下游自然沟内存在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现场3辆无标识运输车,运输过程未覆盖,倾倒建筑垃圾也未采取防尘措施,1辆车身有“环卫”字样三轮车,乱倒生活垃圾。
二、存在问题
2017年,焦作市人民政府印发《 焦作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7-2019年)》,明确指出以县(市)区为单元,有针对性地开展垃圾清理生态修复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开展历史遗留垃圾清理工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乡镇办事处具体负责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实施和日常维护,建立实施环卫管理制度。
填埋场全景图
2辆无标识运输车进出场区
1辆无标识运输车倾倒垃圾
1辆无标识运输车倾倒建筑垃圾
车身有“环卫”字样三轮车倾倒生活垃圾
王掌河灰坝下游自然沟内的垃圾,虽然大部分已用黄土平整覆盖,但未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措施,严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当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未落到实处,有关部门对垃圾乱倒问题熟视无睹。
三、责任分析
焦作市住建局未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体责任,对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不力,致使历史遗留垃圾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解放区政府、上白作街道办事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建立有效环卫管理制度,造成违规乱倒垃圾现象严重。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已要求当地高度重视,加快整改,依法处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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