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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3点,由多情的家乡焦作交警支队组织的“交通违法曝光日”新闻通气会上,通报了3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别如下:
1、2019年10月1日23时31分许,马某醉酒驾驶一辆小型客车,沿获积线由西向东行驶至温县马庄村风凰加油站西口时,与由东向西逯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逯某及其驾驶的小型客车乘坐人王某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马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行驶道路左侧,发生事故后逃离现场,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逯某驾驶机动车,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承担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2、2019年10月3日20时55分许,李某驾驶无号牌小型客车,沿银河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马村区银河路荔湾小区门口处时,与由南向北行驶准备左转驶入荔湾小区的凌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李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
3、2019年10月22日6时30分许,刘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沿影视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影视路与塔北路交叉口处时与沿影视路由南向北行走的行人张某相撞,造成张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刘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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