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5日,一位头发灰白、腰背微弓、满眼血丝的老者走进孟州法院执行局,他对执行干警的态度是诚恳的,眼神是炙热的,言语是感激的……没有了以前的不满、暴躁。他叫张某,是孟州市西虢镇远近有名的人物,头脑灵活、能干会干,很快成为先富起来一拨人中的一员。2005年2月初,张某与西虢镇梁庄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梁庄村委)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组织工人为梁庄村委建筑牛场办公楼、牛舍、兽医房及围墙等工程,此时的张某意气风发、志得意满。2008年5月,全部建设工程结束,经工程验收后结算,除去梁庄村委根据工程进度支付的工程款,梁庄村委共拖欠张某工程款857168.57元。
此后,张某多次交涉,梁庄村委均以经济困难为由要求分批偿付,且没有兑现。2010年2月初,张某将梁庄村委诉至孟州市人民法院。2010年7月中旬,经孟州市人民法院判决,限梁庄村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拖欠张某工程款857168.57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利息自2010年2月9日起至付款之日止,依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诉讼费12370元由梁庄村委承担。判决生效后,梁庄村委拒不履行,2010年9月初,张某向孟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期间,经过执行干警的努力,共强制执行283000元。时间转眼到了2021年,张某的工程款仍有574168.57元没有着落。此时的张某心情复杂、怨天尤人。 针对“张某”们的现实状况,孟州市法院主管院长与执行干警一起研究执行方案,寻找突破口,推动破解执行难题精准化,合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2021年10月,随着黄河湿地孟州段建设的推进,西虢镇梁庄村牛场列入征迁补偿范围。执行干警敏感意识到彻底解决张某困境的机会到了。经了解执行干警得知征迁补偿款将于近期打入梁庄村委在西虢镇财政所的账户,遂第一时间冻结了该账户。同时,为了防止梁庄村民情绪激化,影响社会稳定,引发新的信访因素,执行干警与西虢镇政府多次接洽,积极运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多元处理机制,发动乡镇干部、资深乡贤等社会力量参与,降低申执双方的对抗性,保证案件顺利执行。
2021年10月27日,在西虢镇政府党政干部、资深乡贤、社会调解员等的共同见证下,孟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主持张某和梁庄村委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经双方自愿协商,梁庄村委除已给付张某的283000元工程款,另外再给付张某500000元,张某自愿放弃剩余本金、利息、诉讼费等其他款项,张某自愿承担案件执行费;双方完全了结该案,张某出具结案证明;张某申请解除对梁庄村委的强制措施。此时的张某又恢复了往日的自信、大度和慷慨。同日,孟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划拨梁庄村委账户内存款500000元。 来源:孟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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