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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退”,是一个单位因种种原因经营不善频临倒闭,职工开资困难或长期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单位内部出于裁剪人的目的。而制定的内退协议;如凡工龄年满三十年,男年龄50岁以上,女年龄45岁以上的职工,在自愿情况下可以与单位签订“内退协议”。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单位负责缴纳社会统筹金,每个月付给职工几百元(因单位不同而异)的生活费(包括本人统筹金在内)。显然,这明显是针对那些年龄偏大,占用一定可有可无岗位的职工。当然,你不签这个协议也行,没有人被迫你。问题是面临长期拖欠工资,工资又多年不涨,使职工的正常生活受到影响,许多人出于家庭生活压力,不得不与单位签到协议,去外打工。挣点辛苦费反正 不用考虑缴纳社会统筹金的事了。也有的隶属的下属厂,处,所由于实行是个人承包制,为了减少人头开支的压力在公司的协议之外,再协议付给内退人员一定的生活补足。同时让老职工也体会到承包者的不易,有尊容的离开,比占茅坑不拉屎的强。这就是关于内退情况大致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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