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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今年3月份在焦作市西环路与人民路交叉口新发地建材批发市场西南角“亚通物流公司”,由焦作邮寄一把雅马哈品牌吉他到辽宁,当时该公司收取我包装费100元(订木头框架包装),物流费50元。一周左右,孩子在辽宁收到吉他后(吉他盒子外没有任何包装及痕迹),发现吉他被掉包成了一把杂牌吉他。
糟心的是:一个多月来通过反复沟通,结果竟然是:1.让我自己找辽宁物流方面沟通,看看那边会不会发慈悲还给我。2.将我的包装费100元退还我(但至今也没给)。
我认为:1.你没有给我订木头架子包装,才导致的吉他被掉包,你需要负的责任到那里了?这个世界难道都不讲道理吗?假设:你订了木头架子,掉包肯定需要暴力拆除,包装损毁的话,下一个环节物流肯定拒收或查验(因为焦作物流说不是她掉包的),所以结论是:因为你没有包装,才导致掉包,你的责任肯定最大。
2.作为物流公司,你应该对各环节流程熟悉,有一定的预见性,但你非但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保护客户的物品安全。反而,为了多赚取利益,收了费用但不包装,欺骗消费者。那么你应该负主要责任。
3.综上所述,你既不积极寻找,又不愿承担责任,只是扯皮推诿,那么我有理由怀疑,就是在焦作给掉包的!
试想一下:掉包者将我邮寄给孩子的吉他,拿给自己的孩子用,那么我想,这样培养出来的孩子也是垃圾人!
一个多月来,沟通未果,身心俱疲。这不单是财务问题,而是,没处说理,憋屈,糟心,窝火,公道无处伸张,只好在此陈述事情经过,希望能够,以己为鉴,广大网友警惕类似事件。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监管一下,避免更多的人因快递,物流引起的质量,规格,以次充好等受骗上当。还希望,将此帖顶起来,让更多的人看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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