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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焦作这两家公司资产为0,资不抵债宣告破产!其中一家债务仅有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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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6 16: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豫0883破1-1号

2022年6月24日,朱雪花、刘全军以孟州千乡万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向本院申请对孟州千乡万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 2022年7月25日裁定受理。

本院查明:2022年9月9日,本院组织召开了孟州千乡万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听取了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成立的债权4笔,其中税收债权1笔,普通债权3笔,金额为合计27530.21元

经管理人调查,孟州千乡万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现有资产为0元。没有债权人、债务人或者出资人申请对孟州千乡万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或和解。2022年9月19日,孟州千乡万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孟州千乡万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现有资产0元,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暂无破产财产可供分配,请求本院宣告孟州千乡万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本院认为:孟州千乡万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孟州千乡万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法应当宣告破产。孟州千乡万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暂无破产财产可供分配,依法应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终结破产程序之日起二年内,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进行追加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本院已于2021年9月21日裁定宣告孟州千乡万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同时终结孟州千乡万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豫0883破2-1号

2022年6月24日,河南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孟州市龙祥食品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本院申请对孟州市龙祥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 2022年7月25日裁定受理。


本院查明:2022年9月13日,本院组织召开了孟州市龙祥食品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听取了管理人的工作报告,通过了管理人提交讨论的《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成立的债权4笔,金额为2274930.26元。孟州市龙祥食品有限公司没有向管理人提交财务账册等资料,经管理人调查,孟州市龙祥食品有限公司名下登记的资产为0,现有无争议实物资产仅为一台闲置多年的蒸发量为1T的蒸汽锅炉。没有债权人、债务人或者出资人申请对孟州市龙祥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或和解。  


2022 年 9月18日,孟州市龙祥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孟州市龙祥食品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同时,破产人的现有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请求本院宣告孟州市龙祥食品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本院认为:孟州市龙祥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孟州市龙祥食品有限公司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法应当宣告破产。孟州市龙祥食品有限公司的现有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依法应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终结破产程序之日起二年内,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进行追加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本院已于2021年9月22日裁定宣告孟州市龙祥食品有限公司破产,同时终结孟州市龙祥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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