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卫蓝天白云 我市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全市继续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这是记者10月22日上午从全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会议指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是为了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减少人身伤害、火灾事故和大气污染。
会上下发了《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年秋冬季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各县(市)区要在中小学集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教育活动,向在校中小学生和家长宣传禁燃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要利用机关事业单位及大型商场公共屏幕、宣传车、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各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窗口免费发放《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各乡、镇(街道)要宣传入户,签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要根据人民群众节日需求,做好传统烟花爆竹替代宣传工作,引导人民群众使用电子火鞭、电子炮等环境友好型产品。
公安部门要制止和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应急管理部门要持续牵头做好“库存清零”工作,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不再审批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城管部门要依法制止、查处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销售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污染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春节期间,将依法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严厉处罚。
此外,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将及时受理查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对举报人的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对制止或举报有功的个人可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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