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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焦作多个问题小区处理方案公布!涉多家知名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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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30 09:3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年,焦作山阳区公布了大批
存在不动产登记问题小区的处理方案

其中50多个小区、楼等
存在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
处理意见也公布了!

东风花园、贝格棚户区、中弘名都城中海左岸(定和村)小区、云河丹堤、银都花园、小庄村安置小区、通园小区11#高层、通园小区(恩村三街)、市国土资源局家属楼、瑞丽小区、龙鑫药城、利安花园小区、嘉隆国际小区、鸿城花园小区、郝庄新村项目1#、7#、12#、17#楼、桂枫南苑小区、恩州驿花园、东城美苑、百合园、定和苑小区、恩州花苑、法院小区、丰收小区、风神花园、焦作河务局综合楼投资计划项目、福利院小区(民政局福利院)、姜河综合楼(031)、景苑商住楼、粮食局综合楼、龙源湖小区三期、明珠新城项目1#、2#楼、新安路商业步行街10#、11#楼、摩登街与新丰一街交叉口南边安置楼、山阳水岸商住楼、焦作市水利局住宅楼、税苑小区万方小区二期、山阳区卫生局家属楼、祥瑞花园、易元花园、焦东路邮政小区、远大北苑、中海欧凯龙、中海左岸龙源湖小区(一、二期)、姜河综合楼(004)、焦作宾馆家属楼、焦作师专2号教学楼、焦作大学教授外教留学生公寓楼博大·世纪华庭小区

部分小区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01
中弘名都城项目


存在问题
  1.涉及超面积,需要进行土地评估。
  2.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消防评估报告。
  3.未进行人防验收。
  4.欠缴相关税费。
处理意见
  1.依据《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处理办法(一)6条、(二)第8条的规定按照“证缴分离”原则,依法追缴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2.依据《实施方案》处理办法(三)第12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现状认定结果进行土地出让金评估,并按照“证缴分离”政策依法对焦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追缴
  3.依据《实施方案》处理办法(四)第16条,中弘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消防评估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确认消防评估和工程质量安全合格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具认可证明,视为房屋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
  4.由市人防办对项目的人防工程进行核定、验收,若人防配建面积不够,市人防办按照“证缴分离”政策对焦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依法进行人防易地建设费追缴。
  5.税务部门依法对焦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进行税费的追缴。由山阳税务分局督促焦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尽快开具购房**

02
中海左岸(定和村)小区


存在问题
  1、存在超规划建设,已进行土地出让评估,需补缴土地出让金417.04万元及相应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2、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3、消防工程已建,未进行消防验收。
  4、欠缴相关税费。
处理意见
  1.依据《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处理办法(一)6条、(二)第8条的规定按照“证缴分离”原则,依规追缴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2.项目已进行现状认定和土地出让金的评估。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证缴分离”政策依法对定和村进行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追缴。
  3.依据《实施方案》处理办法(四)第16条,由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合格之后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工程质量安全鉴定认可证明等相关手续。
  4.1#、3#楼主体内消防设施已建设完成并已通水,在楼体周边配件了消防水栓并已通水,由市住建局组织人员对1#、3#楼进行消防验收。
  5.税务部门依规对定和村进行税费追缴。住户持拆迁协议、收据进行个人契税办理。

03
市国土资源局家属楼


存在问题
  1.未进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2.人防工程未完成验收备案。
  3.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4.消防工程未验收
  5.综合楼实际用途为住宅楼(即国土资源局家属楼),改变土地用途

处理意见
  1.依据《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处理办法(一)6条、(二)第8条的规定按照“证缴分离”原则,依法追缴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2.未进行规划验收,改变土地用途,依据《实施方案》处理办法(三)第12条,焦作市盛通地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现状认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规划核实。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新进行土地评估,按照“证缴分离”政策依法对焦作市盛通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进行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追缴。
  3.依据《实施方案》处理办法(四)第16条,由焦作市盛通地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和消防评估,合格之后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认可证明相关手续。
  4.由市人防办对项目的人防工程进行核定、验收,若人防配建面积不够,市人防办按照“证缴分离”政策对焦作市盛通地产经营有限公司依法进行人防异地建设费追缴。
  5.税务部门依法对焦作市盛通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进行税费的追缴。

04
嘉隆国际小区


存在问题
  1.未办理规划验收。
  2.未办理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
  3.未办理人防验收。
  4.欠缴相关税费。
  5.项目存在涉法涉诉问题

处理意见
  1.依据《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处理办法(一)6条、(二)第8条的规定按照“证缴分离”原则,依法追缴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2.关于土地证被查封问题涉案金额只有104万左右,就查封整个土地证,经咨询法院等部门,居民可以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集体抗诉,先解封土地证。
  3.依据《实施方案》处理办法(四)第16条,嘉隆房地产(河南)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和消防评估,合格之后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认可证明相关手续。
  4.由市人防办对项目的人防工程进行核定、验收,若人防配建面积不够,市人防办按照“证缴分离”政策对嘉隆房地产(河南)有限公司依法进行人防易地建设费追缴。
  5.依据《实施方案》处理办法(三)第12条,嘉隆房地产(河南)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现状认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规划核实。若超规划建设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证缴分离”政策依法对嘉隆房地产(河南)有限公司进行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追缴。
  6.税务部门依法对嘉隆房地产(河南)有限公司进行税费的追缴。由山阳税务分局督促嘉隆房地产(河南)有限公司尽快开具购房**。
  7.该项目涉及涉法涉诉问题,将该项目转移到涉法涉诉专班进行处理。


05
风神花园


存在问题
  1.在办理不动产证分割过程中,部分群众认为现在房产评估价远高于原来购房价,原来购房均价为750元/m2左右(接近当时评估价),现在市场评估价为3500元/m2左右,部分居民认为其不应该负担差额部分契税,差额部分300余万元应该由轮胎集团负担,故经常聚集部分群众到市国资委、信访部门、轮胎集团等地诉求。

处理意见
  1、依据《实施方案》处理办法(一)6条、(二)第8条的规定按照“证缴分离”原则,依法追缴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2.该项目属于轮胎厂扩建,拆迁所建的安置房。税务部门依规对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相关税费的追缴。住户持拆迁协议、购房收据办理个人契税。无法提供拆迁协议的住户持购房协议、收据办理个人契税


06
龙源湖小区三期、一、二期


三期存在问题
  1、已经办理了首次登记,因购房户没有**,一直无法缴纳契税,无法办理《不动产证》转移登记。

处理意见
  1.依据《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处理办法(一)6条、(二)第8条的规定按照“证缴分离”原则,依法追缴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2.税务部门依法对焦作市教育局进行税费的追缴。住户持购房合同办理个人契税。

一、二期存在问题

  1.焦作市龙源湖小区土地批准用途为住宅,按规划实际用途为商住,并建有配套幼儿园一所,房屋用途与土地用途不一致。
  2.欠缴相关税费。
  3.小区土地2003年已作分割登记,部分业主办理了土地证,存在现房屋所有权人与土地使用权人不一致问题
  4.小区内幼儿园现已经转为公立幼儿园,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

处理意见
  1.依据《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处理办法(一)6条、(二)第8条的规定按照“证缴分离”原则,依法追缴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2.依据《实施方案》处理办法(一)第1条,焦作市教育局按划拨方式补办不动产登记手续。
  3.依据《实施方案》处理办法(六)第20、21条的相关规定,建议“地随房走”,由市教育局提供准确信息, 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告,无异议后办理不动产登记。
  4.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根据现状认定结果,按照“证缴分离”政策对焦作市教育局进行住宅超建部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进行追缴,同时对商业部分的土地出让金进行追缴。
  5.税务部门依法对焦作市教育局进行税费的追缴。住户持原始准购证、收据以收据价格缴纳个人契税;不能提供准购证的住户,按市场评估价缴纳个人契税。

07
远大北苑


存在问题
  1.远大北苑在建设过程中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建设,存在“批少建多”问题,超建部分已销售入住。2006年7月20日,经焦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第27次业务审批会研究,同意“焦规图字[2006]第044号”远大南北苑•北苑总平面规划图审批意见,项目容积率调整为2.87。2012年8月20日,焦作市城乡规划局在远大南北苑•北苑现状图上(数据显示:规划指标容积率3.10,实测数据3.21容积率)签署意见“该项目已建成,经2012年局第七次业务会研究,同意现状”。现状图显示建筑总面积规划指标为95429.37平方米,实测数据为99723.60平方米,超出4294.23平方米。南通远大公司未按照规定办理超规划建设土地出让金补缴手续。
  2.2006年10月27日,焦作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焦作市城市建设拆迁大队、南通远大置业有限公司三方签订协议,约定由土地收储中心和南通远大公司共同委托市城市建设拆迁大队,对地上居民房屋实施拆迁,费用共计216.40558万元。按照协议约定焦作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于2006年10月30日向南通远大支付拆迁补偿款100万元,又于2008年8月18日支付993489.3万元。后因为拆迁进度缓慢没有再支付剩余款项。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2007年11月29日南通远大与拆迁户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并支付各类款项共计9059599.73元,项目得以正常实施。

处理意见
  1.依据《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二)第8条的规定,按照“证缴分离”原则,依法追缴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远大北苑土地进行评估,按照“证缴分离”原则依法对南通远大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追缴。
  3.税务部门依法对南通远大置业有限公司进行税费的追缴。山阳税务分局督促开发单位尽快开具购房**

08
中海左岸


存在问题
  1.施工资料不全,无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2.消防工程没有竣工;暖气没有接通;
  3.存在欠缴相关税费问题。

处理意见
  1.依据《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处理办法(一)6条、(二)第8条的规定按照“证缴分离”原则,依法追缴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2.依据《实施方案》处理办法(四)第16条,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合格之后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工程质量安全鉴定认可证明等相关手续。
  2.小区消防设施、暖气施工问题由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尽快筹资,限期完成小区群房、消防设施、暖气工程,并取得验收资料。
  3.税务部门按相关规定核算税费,对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相关税费的追缴。由山阳税务分局督促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尽快开具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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