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区域内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 通 告 (2022年第30号)
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按照上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要求,经修武县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修武县区域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5月4日7:00开始全员核酸检测,截止时间到当日13:00,分时段、分区域错峰进行。各乡镇、城镇办、各相关单位在全县发布的统一时间内,进一步细化时间安排,并及时告知辖区群众;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好本辖区企业、商户、单位、学校、建筑工地工人、景区游客等核酸检测工作。
二、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村(社区)、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向村(社区)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三、检测对象
修武县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员、暂住人员、临时流动或滞留人员、外籍人员等),确保应检尽检。
四、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因外出等原因无法进行核酸检测的,可在通告发布后,自行进行核酸检测,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告,未提供核酸阴性报告人员健康码标记为黄码。
(三)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请提前报告所在村(社区)、单位,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就近前往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5月2日、3日、4日、5日我县暂停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
(五)接种新冠肺炎疫苗不超过48小时的人员,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后,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
(六)集中隔离、解除集中隔离和指挥部推送的居家隔离人员,按管控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五、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城镇办)、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核酸专班要求合理设置采样点,合理安排辖区内居民(包括企业、商户、单位、学校、建筑工地工人、景区游客等)采样时间,维护好现场秩序,减少等待时间和人群聚集。
(二)接受核酸检测是所有公民应尽的义务,必须全员参与、应检尽检。居民完成采样后,请在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下,按照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返回家中或单位。请居民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提前准备好核酸采样预登记二维码,亮码采样(无预登记码人员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四)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采样结束后迅速从出口撤离,严防采样时出现交叉感染。
(五)因重大疾病、重度残疾等原因无法到集中采样点采样的特殊群体和家中有高龄老人、孕妇、幼儿、残障人士等特殊困难群体,请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由辖区负责组织流动采样点上门采样。
(七)本次全员核酸检测后,未能提供核酸检测依据或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超市、医院、学校、车站、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
(八)对本次全员核酸检测采样漏采人员,取消其后期核酸检测免费资格,对于未参加核酸检测而出现阳性病例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九)请广大居民注意出行安全,注意天气变化,照顾好老人、孩子。
修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2日
各乡镇、城镇办采样点位置和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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