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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关于恢复办理入市货车临时电子通行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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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30 11:1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恢复办理入市货车临时电子通行证的通告

根据市环境攻坚办《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 级响应)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21〕62号)要求,按照《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焦政办〔2019〕69号)规定,经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决定,自11月29日18时起,解除我市目前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 级响应)。

自11月29日18时起,暂停审批的入市货车临时电子通行证恢复正常。


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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