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雨墨飞燕网友您好 看到您的“当街抡大锤,这是市政工作人员?还是破坏公共设施的个人?”网络帖子时,我们市政设施管理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人员进行处理。4月17日,我所值班人员就已经接到举报电话,随即赶到事发现场,当时涉事男子(不是市政工作人员)已不知去向。经现场察看,一个隔离石墩被损坏。而后执法人员通过走访附近群众了解,均不认识此人,因该男子的行为涉嫌破坏公共设施,我所已向王褚派出所报案处理,并立刻放置警示标志提醒过往群众注意安全,同时通知市住建局进行维修。下一步我所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保障市政设施正常运行。 附:报案书和现场照片 焦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所 2022年4月23日 ![]() ![]() mobile_fromtype_android |
onetwo 发表于 2022-4-23 21:51 这叫隔离桩,就是防止机动车通行设置的mobile_fromtype_android |
尊敬的市政管理人员,尊敬的各位看客,大家好,我以一个看客的身份谈一下对(当街抡大锤老汉砸石墩)的看法。在必要的位置设立石墩无可厚非,为了确保机动车辆的运行安全嘛。但反过来他能保证非机动车的安全吗?这位老汉砸石墩不会是出于搞破坏吧?,现在失地农民都住上了高楼。没有职业挣钱。开个三轮拉活挣钱无可厚非。他砸石墩确实不对。可有谁想过他们这样的阶层挣钱的艰辛。过路有交规,拐弯有石墩,确实不方便。由此事应提醒有关部门。是否考虑周全。也让这样的阶层方便出行。前边论坛记得有记者小李飞刀的文章,(吃人的石墩)因为石墩而车毁人伤住院手术。有图有据。所以,希望有关部门重视石墩的安全隐患问题。比如,多安装摄像头,对违章严查,个别地方取消石墩等也是可考虑的选项。(普济路与人民路丰收路等都没有石墩的交通也很正常) |
建议机动车道上也装上防撞柱子。 这才公平。 哈哈。 |
尊敬的雨墨飞燕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当街抡大锤,这是市政工作人员?还是破坏公共设施的个人?”网络帖子时,我们单位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4月17日,我所值班人员就已经接到举报电话,随即赶到事发现场,当时涉事男子(不是市政工作人员)已不知去向。经现场察看,一个隔离石墩被损坏。而后执法人员通过走访附近群众了解,均不认识此人,因该男子的行为涉嫌破坏公共设施,我所已向王褚派出所报案处理,并立刻放置警示标志提醒过往群众注意安全同时通知市住建局进行维修。 下一步我所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保障市政设施正常运行。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焦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所 2022年4月23日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4320\wps1.png |
希望官方能够正确处理这件事情。还百姓一个明白。 |
如果是个人就涉嫌破坏公共设施mobile_fromtype_android |
没人管吗!mobile_fromtype_io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