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黑驾校”教练车套牌无牌 监管人员称“不好惹”
近日,记者在焦作市调查发现,无证练车点挂靠正规驾校的现象比较普遍。这些练车点规模不大,一两辆教练车、私家车和套牌车充当教练车,随便找块场地,地面硬化后画上线就成了一个练车点或者分校,当地人称之为“黑驾校”。记者调查发现,这些违规的练车点之所以能够存在,除了挂靠正规驾校外,还和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有关。 6月1日,在沁阳市驾校常付路分校,记者看到一个厂房院子加上外面的荒地,经过简单硬化,画上线便成了所谓的分校。院子外的练车场上有几名学员正在排队练车,教练车是一辆焦作牌照的私家车,后玻璃上贴着“沁阳市驾校常付路分校”的字样。一学员告诉记者,沁阳市驾校有数家分校,在该驾校的院子内还停放着两辆学字牌教练车。记者走近发现,两辆学字牌教练车的年检标志均显示车辆年检时间为2014年。后经交警部门核实,两辆学字牌教练车均为套牌车辆。 在位于沁阳市水南关村的沁阳市驾校,一名负责招生的中年男子告诉记者,沁阳市驾校的正规驾校只有一个,其他的都属于挂靠。考试由总校统一预约,挂靠点没有预约资格。该男子还表示,离哪所分校近,学员就去哪报名,练车方便,总之都是总校预约考试。该男子还告诉记者,“沁阳市驾校有好几家分校,以沁河为界,北边少,南边多”。 驾校校长称可帮外地学员代办暂住证 6月12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焦作市建设东路附近的焦运驾校。在该校报名处,记者问焦运驾校有多少分校,工作人员称,他们的分校很多,修武县、博爱县、温县都有。分校没有预约资格,车管所只认总校的人,所有分校的考试学员都要报给他们,由总校来预约考试。 在报名处外面,一中年男子主动和记者攀谈,劝说记者在这里报名比在分校报名有保障。记者又问该校有多少分校,中年男子告诉记者原来有六七十家,现在没以前多了。记者问为什么要设这么多分校,该男子笑称:“开分校他们要给我交管理费,我不要不是傻了吗?” 当记者表示自己是外地人,不好办暂住证时,该男子表示,他是驾校的一把手,说着还亮出自己的胸卡让记者看。记者在胸卡上看到,该男子姓张,是焦运驾校的校长。 随后,张校长把记者带到报名处,拿出手机给一位周姓副所长打了电话。电话里,张校长说一个领导的亲戚需要办暂住证,让对方关照一下。挂了电话后,张校长告诉记者:“都安排好了,你明天到中站派出所去办吧。”他还表示,作为一把手,办理暂住证是小事。 沁阳市运管所称“我们也很无奈” 6月3日,记者打电话向沁阳市运管所反映了在沁阳看到的情况。一名女工作人员称她已经记录了情况,并表示将会尽快向领导汇报。 一周后,记者来到沁阳市运管所,杨副所长称他们已经对反映的“黑驾校”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记者提出想看看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工作人员出去了近20分钟,拿来一沓交通运输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说这就是下达给“黑驾校”的整改通知书。然而,记者却发现,这份整改通知书的下达日期明显经过了改动。记者再次赶往前期反映过的位于常付路的分校时,发现该分校还在正常安排学员练车,两辆学字牌套牌车已经变成无牌车辆。 对此,杨副所长表示,他们权力有限,执法环境也不好,去执法的时候,不仅会遭到分校老板的围堵,甚至连很多学员都会对执法人员进行谩骂,“我们也很无奈”。 在沁阳市交警队,一民警告诉记者,已对之前反映的沁阳市驾校常付路分校的两辆套牌车进行了处罚,牌照没收。 焦作市运管局称“黑驾校”一家单位解决不了 6月15日,记者来到焦作市运管局,驾校科的秦科长大吐执法难的苦水,称敢开“黑驾校”的都是些不好惹的人,上门执法往往会遭到围攻、谩骂,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随后他又告诉记者,上级部门下发过新文件,允许正规驾校设立分校。记者提出想看看文件时,秦科长称办公室内勤请假,不知道文件放在哪儿。 秦科长告诉记者,焦作市运管部门给所有驾校下达过一份承诺书让驾校签字,承诺设立分校必须达到两个“国标”的建设标准,否则不准设立练车点。 针对所谓分校根本就不符合“国标”标准,练车点大量存在的现象,秦科长并未正面回答,他说:“很多人看中练车点先收费后服务的特点,都纷纷开设,然后挂靠正规驾校。” 秦科长表示,驾培市场混乱,“黑驾校”多的现象,运管局一家单位解决不了,需要和其他单位配合管理。然而,需要哪些单位配合运管部门执法,秦科长却表示“这个问题不能明说”。 采访中,秦科长还反问记者:“现在一个正规运作的驾校每月预约考试的指标不会超过100名,但是有的驾校每月能预约三四百名,这么多的指标别的驾校是从哪儿弄到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从去年6月1日开始,焦作市运管局和焦作市交警支队针对“黑驾校”联合开展了执法活动。包括焦运驾校在内的5家驾驶培训机构,因存在超越许可事项范围异地非法经营及非法挂靠“黑驾校”的行为,被“限期整改,并处以两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其中,焦运驾校因严重扰乱驾驶市场秩序,侵犯学员的合法权益,被停业整顿30天。然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专项活动的执法效果并不明显,“黑驾校”依然存在。 (本报记者/文图)编辑:姜秋霞 来源:河南法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