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十来年,按国家要求,给车上装了GPS定位和顶灯,顶灯是自已花3200元钱买的(有**),GPS定位也花了3200元(都有**)。后来“焦作兴城出租车信息服务公司”勾结客运处的领导,要把我们的GPS定位和顶灯都给换成它们的。当时都不理解什么原因,但是由于不换不给审车,伙计们被迫全换了他们的东西。换的同时还逼着我们签下合同,说是新顶灯和GPS的产权归他们。 我们原来的设备好好的,你为了挣顶灯的广告费和GPS的服务费(广告费一年200万,服务费一年80万。),强迫我们换了顶灯和GPS,然后打官司说换过的设备产权归你们,那我们买的老设备那去了? 这钱,兴城公司肯定全拿不完,得分某些领导一部分或者大部分,原来是以“道协”的名义收的,后来“道协”的领导不肯参与此事,这事情就成“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了”。 客运处指定他们一家来干,是怎么回事,大家都知道。 现在,由于民愤极大,上面领导把他们否定了,他们又开始用强迫车主签的合同开始去法院一个个告车主了,因为换设备后,新设备的产权归他们。我们好好的设备,你强迫我们更换,把旧设备都给我们扔了,换上新设备你们好挣广告费和服务费,最后还去法院告我们换下你们的顶灯了。 换顶灯是上级领导对你们腐败行为的否定,允许我们更换运营商的,你们不支持上级机关工作不说,还去法院无理取闹,给上级机关增加压力和麻烦。 这样的公司,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这么多年来,你们和客运处的某些领导勾结,一年200万的广告费,你们分了15年,服务费一年80万,你们也分了15年。你们用黑手赚了这么多钱,还不肯放手。 不见棺材不掉泪,看来真得把你们告到市政府相关部门,让你们也知道老百姓不是好欺负的。 一位出租车司机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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