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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某、常某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在我市有组织实施套路贷、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形成以姜某、常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这个犯罪集团成员全部落网。近日,解放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涉恶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据介绍,姜某与常某为夫妻关系。自2012年以来,二人以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不断壮大自己的势力,形成了由姜某等7人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这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有组织地对被害人段某、张某等人实施了一系列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并获取非法经济利益。
2011年9月,段某因做生意赔钱后,通过常某向其丈夫姜某借款3万元,约定利息5%。段某将该借款还给姜某后,于2012年3月又向姜某借款3万元,约定利息5%。之后段某陆续向姜某借钱,并持续向姜某支付利息和归还借款。截至2012年10月,段某还有八九万元借款未还。随后,姜某将利息逐渐上调到20%。
直至2013年7月,按照利滚利的方式计算,段某一直都在还利息,已无力归还本金。之后,姜某等人以绑架、恐吓、滋扰、虚假诉讼、非法拘禁等恶势力手段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条,对段某及其家人实施敲诈勒索,导致段某长期无法正常工作。因不堪折磨,段某还曾想自杀,被其父亲发现后及时制止。
截至案发,段某被迫向姜某团伙成员及姜某指定的人写借条共计286万余元,段某实际向姜某支付156.35万元。
与段某一样有相似遭遇的还有张某,她于2012年向姜某借款2万元一直未还。随后,姜某等人逼迫她签下六七万元的借条,并以此为由不断滋扰、纠缠她。
张某为此放弃工作、抛下年迈的母亲和幼小的女儿离家出走多年,姜某等人就对张某的亲人下手。2015年夏季的一天,王某在姜某的授意下,伙同杨某等人,连续几天将张某的母亲郭某带至群英河旁边的小公园处,限制其人身自由,逼问张某下落,并逼迫郭某还钱。
“这种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目的的行为,就是套路贷。由于它隐蔽性强,被害人容易上当。”主审该案的法官说。
最终,解放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个恶势力犯罪集团的7名成员进行了一审宣判。姜某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2万元;常某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其他犯罪成员分别被判处2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判处2万元至6万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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