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民主南路世纪路东北角常绿林溪谷)9号楼业主于2015-2016年分别在常绿购房,2017年8月份收房,9号楼是2梯4户的结构,一共31层,共计120户。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常绿集团于2017年8月24日交房,至今未办理9号楼房产证,远远超出法律规定的60日及合同约定的120日,实属违约行为。我们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普通老百姓,买房是每家每户多年甚至一辈子的资金积累,关系一整栋楼120户的房产证,焦作常绿开发商的处理方式和态度实在令人寒心!多次沟通,物业和开发商多次推脱哄骗,最近开发商有撤走征兆,求蚂蚁帮办帮我们这些无权无势的人。谢谢 蚂蚁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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