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年8月19日,本院根据河南中州机电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河南中州机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查明:2019年10月10日,召开了河南中州机电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通过了管理人提交讨论的《财产管理方案》和《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提交的报告反映,在债权申报期内,共申报债权金额494.05万元。根据焦作德广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9月20日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河南中州机电有限公司以2019年8月19日为基准日,资产总额96.31万元,负债总额393.250502万元,资产负债率408.06%。河南中州机电有限公司资不抵债,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没有债权人、债务人或者出资人申请对河南中州机电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或和解。本院认为:河南中州机电有限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应当宣告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19年11月21日裁定宣告河南中州机电有限公司破产。
[河南]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河南中州机电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