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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领导们重视万联这条街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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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7 16:3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铜马万联尚品街这条路真是堵路、堵心、堵安全,尚品位于友谊路,西连友谊路,北连建设路,里面虽然划有车位线,里面的机动车还是停放混乱车辆乱停乱放,路中间违规停车,每天都有3排车辆停放,夜间达到4排,严重堵塞消防通道,存在极大严重的安全隐患,紧急情况下急救车辆根本无法通行,居民多次报110均未得到解决,恳请公安管理部门大力气进行整治,保障居民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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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0-8-28 15: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焦作市万联世纪城铜马尚品街,是一个“L”形的街道,西向对接友谊路,北向对接建设西路,在四创期间,按规定施划了车位,没画的时候让画车位,画了以后反而没人管,此小区是一个125000平方米的小区,997住户,这条街是唯一的消防通道堵塞严重,焦作市公安交警部门找不.到执法依据,本着为人民负责,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态度,在法律框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法治的管理方式,确保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安全不要等到灾难发生后再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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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 15:5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群众的事情,难道都不是一件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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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0-9-4 11: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城市的好坏,交通秩序也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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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4 16:23 | 只看该作者
交警部门该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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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7 16:16 | 只看该作者
领导该出来管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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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7 20: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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