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焦作温县交警、武陟交警、孟州交警发布了三例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造成3人死亡,希望大家出行注意安全,珍重生命!
孟州一妇女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0年8月31日22时10分许,行某某驾驶豫HH5XXX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豫CKXXX挂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沿孟州市文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路家庄路段时,与在路上行走的一名妇女相撞,造成妇女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温县李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0年7月20日12时40分许,杨某某驾驶豫HBG1**号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温县岳村街道办韩郭作村小学十字路口时,与由西向东李某某(63岁)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事故,造成李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李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此事故中,李某某驾驶制动装置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非机动车,通过路口时未停车瞭望,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应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某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未确保安全,应承担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武陟冯某无证驾驶、肇事逃逸
2020年9月17日,武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作出决定,对未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的众恒物流有限公司进行责任追究,处罚10000元。 2020年8月4且,冯某无证驾驶众恒物流有限公司豫HQ17XX/豫H66XX挂重型半挂牵引营运车辆,致人死亡逃逸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调查,该公司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末认真核査驾驶员身份及从业资质的真实性,对驾驶员入职把关不严,岗前安全教育及日常教育开展不到位,管理上存在严重漏洞,为事故发生埋下了安全隐患,公司存在失职行为。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五项之规定的规定,违法行为等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七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1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该事故通报全县运输企业,要求企业从中吸取教训,严格制度管理,经常对驾驶人开展安全教育,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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