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上级有关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要求,为有效打击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焦作市森林公安局决定,实行有奖线索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利用电网、粘网、夜间照明等禁用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2、农(集)贸市场、花鸟宠物市场、古玩市场、药材交易市场等场所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3、利用网络交易平台非法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4、非法采伐、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5、在林区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犯罪行为;
6、其它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二、奖励标准
1、凡举报非法猎捕、收购、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经查实构成违法犯罪的,对举报人奖励现金200元---500元;
2、凡举报破坏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经查实构成违法犯罪的,对举报人奖励现金500元---1000元 ;
3、凡举报破坏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经查实构成违法犯罪的,对举报人奖励现金1000元---3000元。
三、举报方式
1、24小时有奖举报电话: 0391-110、0391-3596110。
2、信件举报:焦作市林园路森林公安局刑侦队收,邮编:454150。
四、奖励办法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可凭本人的举报手机号码、信件等到焦作市森林公安局领取奖金,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特此通告!
焦作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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