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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还中梁首府建设项目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关于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有关规定(豫劳社监察〔2003〕19号)等文件规定,现拟对中梁首府建设项目的焦作粱盛置业有限公司和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43.64万元进行公示清退,公示起始日期2020年11月11日,公示截止日期至2020年12月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行为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有效期内向解放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举报。如无举报,将视为不存在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我们将依照有关规定退还以上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特此公示。
举报电话:2923683
举报地址:解放区人民政府西配楼五楼(解放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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