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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注意!焦作一男子半夜上厕所,被咬到要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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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0 11:0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武陟一男子在某饭店吃饭期间,被饭店老板养的狗咬伤,双方争执不休。近日,武陟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化解了这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双方摒弃前嫌,握手言和。


2021年4月8日晚,原告王某在被告安某经营的某饭店吃饭,期间,到饭店后院找厕所时,被被告养的狗咬伤。当晚,原告与被告就起了争执。原告因受伤住院治疗,并打了狂犬疫苗,后向被告讨要医疗费用,但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纠纷,诉至武陟县人民法院。此案案情并不复杂,但双方的对立情绪较大。综合审判庭庭长孙保忠受理此案后,和本庭书记员柴玮立即对此案进行了庭前调解。原告王某委屈地讲到,本来高高兴兴去吃饭,结果被狗咬了,还住了院,花钱又受罪,认为被告应该把狗拴起来。被告辩称,自己养的狗在饭店后院,是非经营场所,认为原告就不应该去后院。双方一时争执不下,孙保忠就情法并用,采取“背对背”的方式,悉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对双方释法明理,劝说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和平解决纠纷,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当日,被告通过微信转账将4500元赔偿款转给了原告。至此,这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得以和谐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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