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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消费者在饭店吃出苍蝇,要求免单遭拒,看到美团评论上的店家言论后要求十倍赔偿!
小李飞刀 2021.11.17
2021年11月17日,网友小李给飞刀反映:
9月13日18:00,我和朋友们购买美团套餐在山阳区厨乡炒鸡餐饮店(厨乡地锅龙源湖店)消费,19:00左右,临近结束,吃咸米饭时在米饭里发现一只死苍蝇。吃出苍蝇后,服务员在一旁全程不清理不道歉,说天气太热,这种情况难免会有,给你们便宜点,把饮料钱免了。我不同意,拨打了12135后,服务员才给老板打电话,但依然未处理苍蝇未道歉。就餐期间我们单点了几瓶饮料,餐费一共消费128元。走之前,我去找服务员要求给这顿饭免单,服务员说:既然你投诉过了,那就撤了投诉再退钱。我拒绝后走了。
我对店家提出三点要求:赔偿消费金额的十倍赔偿金,整改厨房卫生,向她赔礼道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之后,12135让我等5-7个工作日,就没再联系我。美团联系我致歉赔了128元。同时我在美团给了差评,店家疑似饭店服务员的一名网友回复评论,指责我恶意差评。美团号“uDL991114131”的店家服务员这样回复:你在诱导顾客吗?去没去你们桌边处理事情,包括给没给你们说所有饮料给你们免了,然后说优惠?这点说谎话出门让车撞死,你们不吱声,开锅你们都拍好照片,吃完了说吃到虫子,最后不满意优惠的条件,让全款退回,你一个小姑家家居心何在,出自什么目的,又是让道歉又是让赔你们损失的,其他顾客都看不下去了。人在做,天在看,是福是祸躲不过,你想干啥随你便!我们做好自己,想吃霸王餐在我这行不通,回家问问你爸妈,让他们教你怎么做!
没过多久服务员自己删掉了回复评论,这段言论强烈刺激了我,没想到吃顿饭能被扣上吃霸王餐的帽子。可以让店方查看监控,如果我们恶意欺诈,店家可以报警并起诉我们诈骗。如果没有,就得尊重事实,赔礼道歉,认识自己的错误,改进后厨卫生,并依照法律给予我们十倍赔偿。
至今俩月了,店家就微信上联系过我一次,没有道歉,指责我人多欺店,得理不饶人。一直到11月份,店家没有联系过我。焦作市食药局在中间协调,店家拒赔十倍赔偿,我退而求次要求5倍赔偿和道歉,店家说考虑下。
2021年11月17日,焦作市食药局和我联系,说店家最多只能接受赔偿200元给我,我拒绝。食药局让我们过几天去局里签终止协调书。
饭店经理王坤表示,愿意赔偿200元。对于消费者提出的十倍赔偿,他予以拒绝:你能这样去搞一个店吗?谁能保证一辈子不出错。
在此,飞刀谈一下自己的看法,如今餐饮业竞争激烈,生存困难,加上疫情影响,过的都不容易。飞刀有时在饭店吃出头发,也就是提醒服务员下回注意,不要求任何优惠或免一盘菜。饭店经营百密一疏,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干净卫生,只有用心去做卫生,问心无愧就好。小李当初估计也是对服务员的满不在乎、拖拖拉拉、敷衍了事心怀不满,要求免单遭拒。加上店家也没有过多的和她对接联系,让她误以为店家漫不经心,怠慢顾客。最后那个疑似服务员的回复炮轰小李吃霸王餐,一些措辞激烈的语言彻底激怒小李,她就开始依据法律合理索赔。其实,如果当初店家态度积极主动、热情,及时免单,也就没有了日后的赔偿十倍的要求,这一点,店家在应急公关处理上有瑕疵有漏洞。
是消费者得理不让人,狮子大开口,还是消费者根据法律合法合理去维权?请网友们评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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