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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消费券等你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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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9 10: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4月19日上午11:00
解放区消费券如约要和大家见面
首期消费券发放50万元!
2万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促消费”有关工作要求,提振消费信心,拉动消费回暖,解放区政府携手中国农业银行焦作市分行举办以“春暖花开·邀约您来”为主题的消费券发放活动,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线上渠道发放消费券,助力辖区经济复苏,恢复城市活力。

一、活动时间
第一期:4月19日11:00至4月26日24:00发放50万元第二期:4月29日10:00至5月8日24:00发放50万元。
二、发放金额和券值
第一期政府消费券共计发放50万元,总计2万张。
消费券每期设置四档:满500减150元,满200元减50元,满100减20元,满50元减10元(超市可用)。
活动期满仍未使用的,予以回收,至第二期使用。
三、发放方式和渠道
政府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在焦人员(包括外地来焦人员)通过银联云闪付APP活动页面均可参与活动。
四、申领和使用方式
消费者参于活动前可先登录银联云闪付APP活动页面,先到先得,抢完为止。活动期间,每人限使用1张。
消费券仅允许使用中国农业银行卡方式核销。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付款时,通过银联云闪付APP绑定中国农业银行卡并在支付时使用中国农业银行卡付款,方可享受对应消费券满减优惠。
五、核销规则
到店消费,出示银联云闪付APP消费券自动核销。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
六、使用范围
消费券限在解放区内参与活动的商超企业线下实体店购买商品时使用。参与活动商家须支持银联云闪付付款方式(商家列表详附后)。消费券使用如有疑问,可与银联云闪付联系(联系电话:3589878)
七、其他事项
参与活动商家应加强经营管理,按照市场正常价格销售商品,严把进货关,不得出现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行为;销售时要正常开据发票,存档备查。同时,做好售后服务,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
严禁活动参与者以虚假交易、拆单等方式套取消费券补贴。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快快行动吧!

  附:参与商家为解放区12家大型商超:焦作市百货大楼中心店、焦作王府井百货、焦作万达广场、焦作新亚商厦、焦作市恒桥乐家超市、大张超市焦南店、万达永辉超市、王府井超市、惠亿家超市、盛隆超市、百大新华超市、百大锦江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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