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事关所有焦作人!新版印发!这份防汛应急预案很重要!!

[复制链接]
查看: 1834|回复: 0
8钻石站友
10151/30000

451

主题

451

帖子

1万

积分

钻石站友

Rank: 8Rank: 8

积分
10151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4-20 09: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4月18日,记者从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近日印发了《河南省防汛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新《预案》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深刻吸取郑州“7·20”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教训,用大概率思维应对极有可能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全周期加强防汛应急管理,依法、科学、高效、有序作好洪涝灾害的防范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预案》适用范围为▼
本省行政区域内洪涝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共分10章和1个附件(河南省防汛应急指挥手册),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应急准备、风险识别管控、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响应、抢险救援为主要内容,通过完善组织指挥体系,加强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领导;

通过强化各项应急准备和风险识别管控,贯彻落实“以防为主”的防汛理念;

通过预警与应急响应的衔接,解决预案启动滞后问题,实现早介入、早行动、早预防;

通过明确不同险情抢险救援工作重点,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为进一步适应扁平化指挥要求,《预案》明确▼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防汛指挥调度、水库河道防汛及山洪灾害防汛、城乡内涝防汛、地质灾害防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防汛、应急救援救灾、气象服务保障、防汛物资保障、电力通信及交通保障、医疗卫生防疫、宣传和舆情引导、安全保卫及交通管控、专家技术服务等13个工作专班,启动防汛Ⅱ级以上应急响应实行集中办公。

  《预案》还强化了▼
应急准备,明确了组织、工程、防汛检查、预案、队伍、物资、避险转移安置、救灾救助、技术、宣传培训演练等10种准备要求。

突出要求作好预案准备,按照一流域一案、一市一案、一县(市、区)一案、一乡镇(街道)一案、一村(社区)一案、一水库一案的要求,加强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形成全省防汛应急预案体系。

 同时,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也进行了相应优化▼
《预案》把暴雨预警报告作为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解决预案启动滞后问题,同时,根据不同响应等级增加了指挥长值班、专班集中、派出应急处置组等内容。

应急指挥手册列出了不同应急响应级别时的行动指南和开展抢险救援行动的工作重点,对应采取的措施实行清单式管理,提升手册的可操作性。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预案》的印发将为我省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汛应急体制机制,确保抗洪救灾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提供重要保障。

 
新闻1+1:《河南省防汛应急指挥手册》更新完善

根据修订后的预案

《河南省防汛应急指挥手册》

也进行了更新完善列出了

不同应急响应级别时的行动指南

和开展抢险救援行动的工作重点

对应采取的措施实行清单式管理

提升了手册的可操作性

手册指出,按照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省防指根据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统筹考虑灾害影响程度、范围和防御能力等,综合会商研判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

例如当满足省气象局发布暴雨Ⅰ级预警报告、2个以上省辖市因暴雨洪水发生特别重大洪涝灾害、主要防洪河道发生超标准洪水或发生决口、大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需要启用蓄滞洪区等情况之一的,便会启动省级防汛Ⅰ级应急响应。

 

省防指相关部门和省辖市、示范区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应与省防指响应等级相衔接,灾害主要影响地区应急响应等级不得低于省级。


根据应急响应级别,相应行动也会随之迅速展开。

当出现Ⅰ级、Ⅱ级应急响应时,省防指指挥长、副指挥长要集结到位,各专班成员24小时集中办公,灾害发生地党委、政府要果断采取停工、停业、停课、停运等应对管控和紧急避险措施。发布Ⅰ级响应后,还会设立前方指挥部,由省防指前方指导组带队的副省长任指挥长,并申请调动全国相关抢险队伍帮助救援。

  启动Ⅲ级、Ⅳ级响应时,由副指挥长或防办主任召集相关部门,依据防汛预案采取相应行动,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值班值守,各工作专班原则上不再集中办公。  当出现大范围降雨趋停、工程险情基本控制、主要应急抢险救援任务基本结束等条件时,省防指会视情况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来源:河南日报微信公众号(ID:hnrbxmtb)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无感无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我要提意见!
© 2022-2023 焦作信息港山阳论坛 版权所有  豫ICP备19003319号-5 豫公网安备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3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