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0日,武陟县发生一起酒驾引发的寻衅滋事案件,武陟县某村的徐某某酒后驾车倒车,与身后停放的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徐某某反而诬陷对方撞自己,并动手打人。当地治安、交警经过仔细调查,用监控视频还原事实真相,最终徐某某受到严肃处理。 4月9日夜里20时许,徐某某邀请两位好友去西陶镇一家面馆吃饭,席间徐某某和其中一人喝了一瓶白酒。次日凌晨40分左右离开。徐某某驾驶自己的黑色“奔驰”商务车随后来到县道陶沁线一家饭店喝羊肉汤,凌晨54分在倒车时,与身后停放的一辆白色“东风风行”牌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徐某某认为对方的司机褚某某撞了自己,当即与其争吵,并在饭店里面操起一个酒瓶砸向褚某某头部,褚某某受伤。当地公安派出所接到报警迅速赶到现场,看见徐某某满嘴酒气疑似酒驾,当即将其控制,并通知辖区交警执勤中队的民警前来处置。经过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徐某某的酒精含量为21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派出所随即将其移交至交警部门进一步处理。
民警调取徐某某所去两个饭店的监控,发现徐某某在第一家饭店饮酒后驾车离去,在第二家饭店的停车场倒车时撞在褚某某的车上,但是倒车过程中褚某某并不在车上,“奔驰”车被撞简直是无稽之谈。监控视频还原了事件真相,徐某某在铁证面前无话可说。
后经检验,徐某某血液里的酒精结果为238.8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同时,因为殴打他人涉嫌寻衅滋事罪。4月14日,徐某某被当地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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