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食品安全监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了包括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饮料等16大类食品共计2011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1967批次,不合格44批次。
其中焦作市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焦作方众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经销、安阳市味美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孟州市大悦副食百货中心经营销售的孟粮红烧酱油(310mL/袋),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实测值:60.4%,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30%)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铵盐是酱油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氨与其他物质结合而成的非营养成分。铵盐含量超标会影响酱油的风味。《酿造酱油》(GB /T 18186—2000)中规定,酱油中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的含量不得超过氨基酸态氮含量的30%。酱油中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含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被杂菌污染,在发酵过程中大豆蛋白质被分解过度而产生无机铵;也有可能是在生产过程中添加焦糖色等添加剂带入;还有可能是厂家为提高酱油全氮和氨基酸态氮含量而违规加入。 2.焦作市解放区领鲜者火锅店经营使用的餐具-碗,大肠菌群(实测“检出”,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可能导致食物被污染,而食品中大肠菌群不合格,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对人体健康有潜在的危险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不得检出大肠菌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大肠菌群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CFU/g;消毒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在存放过程受到环境的污染,或是灭菌不彻底;炒货、糖果中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到人员、工具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污染。大肠菌群含量超标,容易引发肠道外感染,如果大肠杆菌离开肠道后,很容易引发尿道炎,膀胱炎等症状,还会引起腹膜炎,胆囊炎,阑尾炎等症状,如果是有大面积受伤的人,还有可能会感染败血症。大肠杆菌还会引起各种腹泻,一般会持续两到三天,如果体质较弱,还会延长较长时间。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食品,河南省食品安全监管主管部门已要求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并及时将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及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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