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阿姨帮忙调解,我知道错了,以后一定遵守交通规则,保护他人也保护自己......”惊魂未定的14岁少年赵某哭着向木栾司法所李芮雯承诺,这一幕发生在一起未成年的交通事故成功调解后。 近日,木栾司法所所长李芮雯接到电话,邀请其到一起肇事方为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现场帮忙调解。该起交通事故中,14岁的赵某骑电动三轮车,逆行沿沁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某小区前时,与夏某正常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经交警现场责任认定,赵某应负全部责任。李某把车损情况报给4S店,维修需要5000元,赵某及其家人实在无力承担,交警考虑事故一方为未成年人,建议让司法所进行人民调解。
群众事情无小事,未成年人的事更是大事。李芮雯详细了解车辆受损、维修价格、人员伤情等综合情况后,以“公平公正”为基调开始调解,首先对事故责任的划分予以肯定,然后从法理情出发,讲机动车虽然受损但维修仅需钣金;讲责任方是未成年人,没有经济能力,还处于教育阶段;讲走诉讼程序,过程时间较长,必然影响车主正常工作生活,且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劝导,赵某父亲与夏某达成协议,由赵某赔偿夏某机动车受损维修费2000元。至此,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得到成功化解,避免了起诉开庭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心灵伤害。
“本次调解,不仅维护了车主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关注和保护。以后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的用心、用情、用爱做好涉及未成年的人民调解工作,守护好未成年成长,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木栾司法所所长李芮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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