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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民政局关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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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1 09: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焦作市民政局关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支持政策

一、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一)保障范围

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有关规定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

(二)保障标准

2023年,我市城市低保月标准630元,农村低保月标准460元。


二、临时救助政策

(一)临时救助范围

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乡镇(街道)设立临时救助备用金,情况紧急的,可实行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

(二)救助标准

临时救助封顶线为家庭人均救助额度不超过当地当年城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标准。对于重大生活困难,临时救助标准可召开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议事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适当提高救助额度。对于同一困难情形,同一救助对象同时符合多种救助对象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予以救助。


三、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焦作市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低保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焦作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为75元/人/月。


四、养老服务政策

(一)养老机构财政扶持

社会办养老机构:自建房每张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2000元(分4年平均发放),租用房且租期满5年的每张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1500元(分5年平均发放);自理、半失能、失能老年人分别给予每张床位每月50元、80元、100元运营补贴;养老护理员根据初级、中级、高级职业等级分别享受每人每月50元、100元、150元的岗位补贴。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一次性建设补贴10万元(面积最低不少于200平方米);运营补贴每平方米每月10元。农村幸福院:一次性建设补贴2万元,运营补贴每平方米每月10元。

(二)税费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取得的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接收的社会捐赠,按税法规定比例扣除。

行政事业性收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用电、用水等优惠政策: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暖按居民生活类最低阶梯价格执行;固定电话、宽带互联网费用执行家庭住宅价格;电话接入费和有线(数字)电视接入费(开户费、安装工料费等)免缴。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缴纳有线(数字)电视终端用户收视维护费享受15%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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