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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2018年玉米收割还剩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但是关于“问题种子导致大幅减产”的诉求始终没有
得到实质性解决,多次到焦作市农业局、中站区农林局反映问题,真是应了那句话“门好进、脸好看、事
不好办”。具体情况是:部分农民在中站区某种子供应站所购买的玉米种子(型号为河南丰诺种业公司“
泽玉34”),在7月初时,所购该种所有农户玉米生长迟缓、发苗稀疏,明显劣于同村其它品种,于是向
市农业局反映该情况,得到及时受理。在市农业局实地考察,并对该种进行发芽试验后得出结论:发芽率
为86%(国家标准为85%,包装袋上明确企业承诺发芽率为90%)。后于9月8日,经中站区农林局工作人员
组织种子站与种植户双方协调,建议由种子站赔偿种植户同量种子,试想一下,如果你吃了有问题的食品
导致身体损伤,难道对方只需要再赔偿一份食品就可以吗?并且协调全过程中,作为政府工作人员始终在
帮着种子站摆脱责任,从未站在农民的角度考虑问题,这与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岂非背道而驰?事后,农户
又与市农业局联系反映,但总是敷衍推脱,原先市农业局局长所说的争取“每亩赔偿200元”的承诺也抛
之脑后。至此,愚人有几点不解和怀疑,恳请指点:
一、市农业局所说的试验发芽率为86%是否客观真实。至始至终,农户也只是听工作人员口头传达,
未曾见到正规报告文件,农户多次索要,得到的答复是万能答案“没问题,现在没时间,等等,到时候我
过去,或者你们过来”。可是“等等”不知道去了哪里,什么时候能够回来。
二、该公司承诺发芽率为90%(包装袋上明确),可实际只有86%,为何能流通,是监管不力,还是明
知故犯。10户农民所种面积可能只有不到100亩,可是如果是1000户,10000户呢?这些种子究竟是部分不
良,还是全体不堪?是监察疏忽还是暗度陈仓?
三、处理过程中,是否存在“上面关照”?从市农业局介入以来的态度转变,不能不令人遐想,刚开
始到农户所在区反映问题,推脱说种子站归中站区所辖,管不了;中站区推脱农户不属于本区,没法管。
到市农业局后,刚开始总体牵头,但当问题进入到实质性阶段后,又发回到中站区处理,这是为何?
四、恳请有关部门对该批种子,甚至向农业厅提请对该种子公司全面彻查,到底存在多少问题种子和
受害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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