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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去办事,在民主路十八中门口北边路边临时停车等人,2分钟不到,车打双闪,没熄火,人在驾驶位上没下车,过来交警直接要驾驶证行车证,然后说举报停车,民主路禁止停车,好吧,作为守法公民,违规被处罚,认了,缴纳罚款。
以后多次从此路段经过,每天到学校放学期间,路边停得满都是车,暗想,这到底让不让停车,难道没交警过来管,是我倒霉?
今天晚上从此处经过,老位置,(挨罚得位置),照样停这车,路对面就是交警,路东,于是骑着小电动上去询问,指着对面停了半天得车说明情况后,交警给了一句,可以去焦南大队复议,去告他们。然后,停车,没人去管。
蒙圈,这到底是交警看心情,还是执法看人?到底执法是什么标准,这地点到底能停不能?
人家执勤中,不能拍照录音,只能说本人以党员身份保证,所说全部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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