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位车主到焦作出差,车辆停在路外的酒店内部停车场,因为车头朝向未按地面所指示方向,结果被贴罚单,罚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现场交警表示,车主此举违法,他们的处罚合法合规。
交警此次执法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合法?
事件丨酒店内部停车场停车,被贴罚单
5月24日下午,郑州市民刘先生叙说了他在焦作市人民路上停车场内被贴罚单一事。
他说,当天上午,他将车辆停在了焦作一酒店门前的停车场内,紧邻酒店出口台阶。可当天下午三点左右,他发现车辆前挡风玻璃被贴了一张罚单。与他同被贴罚单的还有旁边一辆轿车,该车同样是车头朝南方向,与该排其他车辆车头朝向不一致。
这张落款为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定和交警大队的罚单显示,刘先生的车辆违法停车地点为“人民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的规定,请于3日后15日内持本告知单接受处理。”
(刘先生车辆被贴的罚单)
相关法律人士解释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并不足以对车辆停放的朝向问题进行处罚。如果警方在路外的内部停车场以此条款对未按标示方向停放的车辆进行处罚,依据并不充分确实,涉嫌滥用权力。
记者调查后发现,依据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2018年11月30日发布的《焦作城市道路车辆停放规范》后了解到,规范中也明确的说明:
车辆在路沿石上人行道停车泊位停放的,车头一律向外,朝向道路方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标线区域;停车泊位施划有箭头指示的,按照箭头指示方向有序停放。
(停车场内一排车辆,只有两辆车头朝外的轿车被贴罚单)
回应丨“朝向不对一般只警告”,车主可行政复议
(涉事停车场远离道路,相对封闭,白车车头事后已调整)
针对记者所说的问题,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政宣科有关人士受访时说:“这个罚单实际上只是个告知单。对于车头朝向不对的,一般情况下,我们只是警告处理,不会是罚款200元、记3分。如果当事车主对此次贴单行为有异议,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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