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玉武,小学毕业,身份证号410821196807213517,家住河南省焦作市竹林社区大北张村,一位普通的农民。在我身上发生了一件让我窒息的事情…… 王文明(王俊峰、王国峰父亲,原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公安分局局长)在其任职期间,依仗权势在大北张村购划了七处宅基地并非法倒卖多处,获取暴利。其中一处以高于购划十几倍的价格转让给了我,我在该宅基地上建了平房五间并居住近二十年。现大北张村拆迁,其大儿子王国峰(河南省焦作市司法局老牛河监狱公职人员)获拆迁款将近二百万元,在巨额暴利的诱惑下,王俊峰(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环保局副局长)、王国峰唆使其母亲王乃平指使社会人员到我家寻衅滋事,推倒院墙,打伤我母亲,住院数天,对我八十岁母亲的生理和心理造成了巨大伤害。慑于他们的淫威派出所也没有处理他们并拘留我妻子近四天,欲逼迫我放弃该宅基地。我也多次找法律部门咨询,欲走司法途径解决此事,可回复是宅基地纠纷不予立案。王乃平方为了达到目的,违背事实,倚仗权势将我告上山阳区高新法庭。 一审庭前,高新法庭庭长郭明光对我村宅基地转让情况做了调查,也认为王乃平的诉状违背事实,可判决时却判给了王乃平。我困惑,我迷茫,法律的“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何在?我不服判决,上诉到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孙志强更是胆大妄为,在其他合议庭成员未到庭的情况下违规办案,枉法判决,致我的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判决结果已出,判决书已收,后又收到审判人员变更的信息,其目的、意义何在?是为了弥补什么样的漏洞?是为了掩盖什么样的事实?背后又有什么样的黑幕? 当我看到维持原判的判决书时,犹如五雷轰顶,我瘫坐在地气得浑身发抖:天理何在?公平正义何在?难道天下就是他们权贵的天下?难道他们就能一手遮天?难道就允许他们横行乡里?难道就允许被钱财利欲熏心,丧尽天良,背信弃义的人逍遥法外?难道我前半辈子的血汗钱就这样被他们巧取豪夺?难道因为我是平民百姓就该逆来顺受?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该怎么办?怎么办?谁能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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