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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尚未结束,就有人做了这样的事情,不仅害己,而且害人。
凌晨4点,一声撞击,打破了夜的宁静。
2020年3月1日凌晨4时许,焦作一女子驾驶黑色小型轿车沿山阳区焦东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某饭店西门口时,撞伤正在打扫卫生的靳某某后,又撞倒道路西侧的隔离护栏,直至撞到人行道上商铺门前的台阶,才使车辆停下。最终,造成靳某某受伤,车辆、隔离护栏和台阶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焦作山阳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现场勘查和抽血检测,确认驾驶人王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6.1㎎/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同时,办案民警还发现,王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所幸被撞人靳某某受伤不重,无生命危险。
后经调查了解,女子王某某当晚在朋友家喝酒,直到凌晨才结束。喝完酒后王某某便开车出门,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等待王某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焦作交警再次提醒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最美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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