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1日9时55分许,张某芳驾驶面包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武陟县北郭浮桥路与黄河大堤交叉口时,与由南向北张某全驾驶的面包车相撞,造成张某芳受伤,两车及路边警示桩、树木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张某芳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负该事故的同等责任;张某全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负该事故的同等责任。 交警提示:行经至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时,请一定要减速慢行,相互礼让,以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