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焦作孟州市委办公室就违规收取燃气开口费进行了回复!

[复制链接]
查看: 9314|回复: 0
8钻石站友
13122/30000
排名
2422
昨日变化

1452

主题

1414

帖子

1万

积分

钻石站友

Rank: 8Rank: 8

积分
13122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0-12 10:4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网友留言:


理想城违规收取天然气开口费,不退费要求业主把开口费换成燃气安装费。




孟州市委办公室: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是经核查理想城开发商及燃气公司相关账目,发现理想城开发商除对燃气工程安装一次性收费外未重复收取与燃气工程安装相关的其它费用。该开发公司在房屋交付前已先行将小区燃气工程安装费垫付给燃气公司,在房屋出售后再逐户向业主收取,收取的费用标准由燃气公司核定,因此该公司向业主开具的“天燃气开口费”的票据,系该公司工作人员开具收据时,表述不规范,实际是“燃气工程安装费”,该开发公司未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二是按照国家2021年4月13日印发的《关于开展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规定:在建在售的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2021年3月1日前已向用户收取的上述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相关费用,原则上依据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由当地政府会同房地产企业研究妥善解决。其中,在《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印发后,在建在售的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向用户收取的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费用,一并纳入治理范围。安泰理想城项目于2016年开建,2019年竣工,不属于相关文件下发后的新建项目,您的房屋购于2021年3月1日前,购房合同上约定天然气初装费(燃气工程安装费)由买受人承担,因此按照文件规定,2021年3月1日前在该小区购买房子的业主需要交纳“燃气工程安装费”。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无感无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我要提意见!
© 2022-2023 焦作信息港山阳论坛 版权所有  豫ICP备19003319号-5 豫公网安备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3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