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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修武一村委会拖欠村民十三年的工程款,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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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0 11:0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修武县人民法院周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拖了13年之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从提起诉讼到调解成功,只用了9天。

案件起由
据了解,2007年原告王某和被告某村村委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告按期完工后,被告没有能力支付。2009年被告出具欠条一张,写明工程款总价为525509.90元,经过原告多次讨要,被告陆续支付了20多万元,剩余工程款 230000元至今未付。无奈之下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
修武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此案涉及村委会,且数额大、时间长,宜调不宜判。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本应自觉维护村民合法权益,营造良好邻里氛围,然而村委会作为民事主体长期拖欠村民工程款,一方面存在违约行为,另一方面激化村民和村委会之间的矛盾。村委会主任听承办法官劝导后,深切认识到身为村委会应承担的责任,但因村里经费支出有限,表示希望分期支付该笔工程款项,经法官释法明理、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困扰王某十三年之久的烦心事经法庭调解短短两个小时就化解了。
以调促和

人民法庭是处在服务基层、解决纠纷的第一线。今后,修武县人民法院将不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的优势,继续传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切实履行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职能使命和责任,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及时化解老百姓的烦心事、揪心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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