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武陟一男子因沾染赌博恶习并欠下大额赌债,后又因生意经营不善欠下大量债务未偿还。为了偿还高额债务,他先后骗取了钱财共计10万余元。日前,被告人于某被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现年33岁的被告人于某,自2009年以来,沾染赌博恶习并欠下大额赌债。在2017年至2021年,于某又因生意经营不善欠下大量债务未偿还。为了躲避债权人追债,于某来到焦作市中站区,于2020年5月份在中站区经营一家铝合金门窗店。期间,于某对来店里准备安装铝合金窗、玻璃阳光房和封阳台等事项的消费者,以预收工程款、订金、周转资金、借款等方式共骗取24人共计109777.9元,用于赌博、还债、吃喝和进货。2021年6月,于某因无力退还被害人钱款,便潜逃至外省,后被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多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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