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袭警罪案件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许某(女)有期徒刑十个月。该案也是自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中站区法院以袭警罪判决的首起案件。 2021年3月28日上午,被告人许某及家属等多人因对搜索失踪人员工作不满,到焦作市中站区后山将道路堵塞。派出所民警苗某与其同事到现场处置,被告人许某情绪失控,用双手拽住民警苗某后衣领向后撕扯至衣领勒住苗某脖子,又用其右小臂从后勒住苗某脖子向后用力拉拽,僵持数秒后将苗某仰面摔在地上,造成苗某枕部局部肿胀腰部、大范围肿胀。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被告人许某经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轻处罚,从宽处理。综合其犯罪性质,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