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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民政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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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9 16:0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焦作市民政局公告(一)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核,准予下列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现予以公告:






焦作市民政局公告(二)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核,准予下列社会组织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







焦作市民政局公告(三)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查,准予下列社会组织注销登记,现予以公告。







焦作市民政局公告(四)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法规定,焦作市民政局依法对2021年12月31日前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2021年6月30日前批准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度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焦作市民政局公告(五)






经查,下列社会组织已连续2年未参加年检或2020年度年检不合格且2021年度未参加年检,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一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与《河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适用规则》的规定,拟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焦作市民政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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