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心诚镜业有限公司 年产30万平方米车用后视镜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我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车用后视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基本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平方米车用后视镜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寨卜昌村焦作市林烽电光源有限公司内 建设规模:年产30万平方米车用后视镜。 项目总投资:260万元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水产排及环保措施情况 废水主要为玻璃清洗水、反渗透纯水机产生的浓水和生活污水。(1)玻璃清洗水和反渗透纯水机产生的浓水直接排放。(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用于周围农田灌溉,不外排。 (2)废气产排及环保措施情况: 工程外排废气主要为油漆有机废气,淋漆和烘干过程中收集的有机废气以及无组织逸散的有机废气。废气经UV光解+低温等离子体治理达标后排放。该项目各评价因子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无组织排放的厂界贡献浓度值均可以满足相关标准中的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在本工程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因此该项目对厂界以外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工程建成投产后,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的环境变化不大,环境影响程度可接受。 (3)噪声产排及环保措施情况 工程噪声源主要是:玻璃切割机、热弯机、玻璃清洗机,以及镀膜机放气过程产生的噪声。(1)从声源上控制,厂方优先选用节能、安全可靠、噪声低的设备。(2))生产设备全部布置在车间内,经过厂房进行隔音。(3)绿化降噪。评价要求企业做好生产车间和厂界内周围的立体绿化工作,种植高大的树木,可以进一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产排及环保措施情况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玻璃切割过程产生的废玻璃边角料,废气吸附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油漆桶和稀释剂桶、厂区生活垃圾。(1)定期送玻璃厂回收用于玻璃生产。(2)对油漆空桶和稀释剂空桶及时收集后暂存于专用的空桶存放间,存放间设置在生产车间内,空桶暂存期间应盖好盖子,及时返回厂家循环利用,空桶存放间应设置明显标识,地面做好防渗处理。(3)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送垃圾填埋场处理。 三、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要点 在采取评价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各污染物均能满足达标排放、综合利用的环保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讲,项目选址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现开始征询公众对以下主要问题的意见或建议:①目前本项目周边的环境状况及主要的环境问题;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③您对本工程选址位置的意见;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⑤其他建议。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简本可在我单位查询。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时间和形式
范围:工程所在地周围主要村庄、学校、单位等环境敏感目标。
时间和形式: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意见。 公众可采取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提交给建设单位。 六、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焦作市心诚镜业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苏家作乡寨卜昌村西焦作市林烽电光源有限公司院内 联系人:王启军 联系电话:137828363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