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敦促涉公职人员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加大对涉公职人员被执行人执行力度。然后,有一批人慌了。几天来,主动还钱的案例开始不断出现。
1、纳入“失信名单”确认为“老赖”
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同公安、工商、银行、不动产、航空、铁路等部门进行联合信用惩戒,采取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贷款、投资、办理信用卡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等惩戒措施,直至全部履行义务为止。
2、司法处理手段坚决用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又不申报财产、接受询问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被执行人采取隐藏、躲避等规避行为的,人民法院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协助查控;对拒不履行义务且有抗拒、妨碍执行行为,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人民法院将依法联合公安、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向纪检及组织人事部门通报
除依法采取失信惩戒及强制措施外,还将向所在单位、上级机关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进行通报,建议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4、执行单位也不敢“保护”
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必须依法履行协助义务,严禁地方保护或部门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妨碍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拒绝协助或者妨碍法院执行的,依法追究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这些“大招”有没有用?其实实践已经证明,是有用的。我们来看两个案例:
某公职人员史某,为他人担保某银行借款40000元,一直拒绝还款,法院强制执行中得知史某有一张工资卡,且每月都有进账,便立即予以冻结。工资卡被冻结后,工资取不出来,史某只有主动来到法院,当场履行了40000借款及利息;武陟某乡公职人员张某乙为张某甲贷款承担连带责任反担保,但未还款。法院执行过程中,得知张某乙为公职人员,便与其单位领导沟通。张某乙被单位领导约谈后,怕影响自己将来的晋职晋升,与于主动到法院履行了32520还款义务。
老断有话说 自古以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几曾何时,欠债的成了大爷,要账的却成了孙子。这绝对不正常。所以,法院破解“执行难”,既是法律尊严的需要,也是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需要。 公职人员当“老赖”最让人讨厌。他们拿着稳定的工资,最容易让人相信他们的还款能力,因此也比较容易借出来钱。但公职人员赖账,却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其实公职人员最怕什么?最怕的就是饭碗被砸、晋升通道被堵。法院这次大招,可谓是点中了他们的死穴。 老断倒是认为,对公职人员,一旦因赖账而被列为失信人员的,还应该永久性停止他们的提拔,并作为一项行政规定决定下来。因为赖账决定了他们的人品,人品不好的人是不适合当领导的。这样,威慑力估计会更大一些。 来源:老断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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