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细化焦作市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建议

[复制链接]
查看: 1608|回复: 1
3中级站友
102/200
排名
4483
昨日变化

15

主题

18

帖子

102

积分

中级站友

Rank: 3Rank: 3

积分
102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10-9 14: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细化焦作市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建议
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履历、自传、鉴定、政治历史、入党入团工资等方面的重要文件材料,它对一个人一生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焦作籍大学生毕业回焦后,人事档案一般存储于焦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大学生毕业后就再也见不到自己的人事档案了,但是他们在大学期间所获得的校级各类奖状原件、地方报纸所刊登个人文章,事迹原件、各类论文刊用证书原件等珍贵材料却无法放入人事档案中,因为人事档案是永久保存中,这些材料放入人事档案中一来可以成为自己人生经历的一部分,二来可以更加安全,三是需要的时候请人事代理人取出来复印,加盖人才中心与原件相同印章即可。
根据组通字【1991】12号文件《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其他可供参考的有价值材料”可以归入人事档案。
鉴于此,建议我市细化档案管理办法,将“其他可供参考的有价值材料”进行详细说明,酌情允许大学生在档案中添加个人有价值的材料。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无感无感
8钻石站友
15856/30000
排名
111
昨日变化

128

主题

1528

帖子

1万

积分

钻石站友

Rank: 8Rank: 8

积分
15856
沙发
发表于 2018-10-13 20:4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建议。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我要提意见!
© 2022-2023 焦作信息港山阳论坛 版权所有  豫ICP备19003319号-5 豫公网安备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3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