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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诉讼案件时,对该案不经任何庭审质证和法庭调查,不采信与案件有关当事人的证言和书证,反而采信他人与案件无任何关系的弄虚作假材料,非法将受害人拘留,无缘无故被拘,致受害人精神崩溃,吃下铁钉和玻璃渣以及服毒等严重后果,受害人不服武陟县人民法院拘留决定,复议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焦作中院不经调查维持一审拘留决定,由于两级法院违反法律程序,导致冤假错案发生,证据显示社会流氓勾结武陟县人民法院利用村干部故意弄虚作假,是一起典型诽谤他人的案件,该错案被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纠正违法通知书(详见纠正违法通知书)。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错案进行了国家赔偿(详见赔偿决定书)。武陟县人民法院对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和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纠正结果视而不见,不仅对该错案没有追究相关人员弄虚作假的违法责任,反而先后向武陟县政法委和焦作市政法委领导汇报此案时、以及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办领导对此案写答辩状时,公然采取弄虚作假、掩盖事实、欺上瞒下、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他人、贬损他人、侮辱他人、丑化他人等(详见武陟县人民法院先后向武陟县政法委和焦作市政法委领导写的弄虚作假调查报告,以及武陟法院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办领导写的弄虚作假答辩状)。武陟法院的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受害人的名誉,严重打击了受害人精神和身心健康,在社会上给受害人造成了严重恶劣影响,武陟县人民法院知法犯法枉法裁判,不作为,乱作为的违法行为至今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理。13462468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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